口腔綜合治療臺水路清洗消毒技術規范的管理要求
管理要求
4.1 制度
4.1.1 將水路的清洗消毒、維護、監測等工作納入醫院感染管理, 定期進行消毒效果評價。
4.1.2 制定并落實水路清洗消毒相關制度與標準操作規程,應包括但不限于清洗消毒制度、消毒效果監
測制度、人員培訓制度、清洗消毒應急預案、維護制度等。
4.2 人員培訓
4.2.1 從事水路清洗消毒工作的相關醫務人員應定期接受與其崗位職責相應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包括以 下知識與技能:
a) 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個人職業防護;
b) 水處理設備、消毒劑及清洗消毒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c) 水路清洗消毒、監測;
d) 水路及其連接的口腔器械構造特點與維護。
4.2.2 由經過培訓并考核合格的人員負責水路的清洗消毒、維護及監測,且人員宜相對固定。
4.3 口腔綜合治療臺及用水
4.3.1 口腔綜合治療臺宜設置具有各管道水路排空功能的裝置,水路材質應選擇耐腐蝕的材料。
4.3.2 輸入水的源水至少應符合 GB 5749,宜使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二部,2020 版) 要求 的純化水。獨立儲水罐應使用純化水,連續使用時間應≤24h。
4.3.3 診療用水的菌落總數≤500 CFU/mL(R2A 瓊脂培養基)或≤100 CFU/mL(營養瓊脂培養基)。有條件 的醫療機構宜選用 R2A 瓊脂培養基, 兩種方法均不應檢出致病菌。
4.3.4 口腔外科手術、種植牙操作應使用無菌水。
4.3.5 口腔綜合治療臺污水排放管道應接入醫療機構污水處理系統,其它排放方式應符合 GB 18466。
4.4 消毒產品
4.4.1 消毒產品應具有新消毒產品衛生許可批件或合格的衛生安全評價報告,其中,衛生安全評價報告 中水路消毒產品檢驗項目應符合附錄 A 的規定[其中,同一個消毒產品,不同消毒劑量應分別檢測相應的 指標微生物的殺滅效果。產品標簽說明書標注僅用于水路輕度污染水(指未產生生物膜、無疑似或確診傳 染病患者使用、未發生醫院感染暴發)的連續性消毒,也可參照《生活飲用水消毒劑和消毒設備衛生安全 評價規范(試行)》(2005 年版)進行測定],檢測方法和結果判定應符合國家相關衛生標準和規范的要求。
4.4.2 使用的消毒產品應對人員安全,對水路的材質基本無腐蝕性,不影響診療器械及口腔材料的臨床 使用壽命。
4.4.3 自產化學因子的消毒器械使用的原料應符合相關衛生標準。
4.4.4 消毒器械宜具備主要檢測指標在線監測、數據顯示、儲存和打印等功能。
?2023 版權所有 四川卓水越醫療科技有限公司蜀ICP備2023021472號-1
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工業開發區護賢西二路89號附502號1-5層 ? 聯系電話電話:18030692468
卓水越客戶服務熱線:028-62568328 ? ?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日8:30——17:30